“ 这个功好! 我们三个人刚才背着你开了一个小会,决定向你这个炼法轮功的学习,以后不再收礼了。”
“我们也不收礼了”
姜国波,原潍坊市委政法官员,副县级级别(遗憾的是如今他已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而遭中共迫害,身陷囹圄)。 明慧网在2003年曾以“副县级干部:大法教我清廉公正”为标题发表他的故事:
我从事的是干部管理工作。从1996年开始,曾多次参与干部考察活动。在一般人眼中,这可是个求之不得的“肥差”,可对我这个修炼人来说,只是多了一些洪法和考验的机会。
1998年8月我参加了市里一个4人考察组,到几个县市区考察某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长是市直某部门的负责人。每到一个新地方,我解释不喝酒、不收礼的原因,便是我弘扬大法的过程。有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考察组的其他人把给我的那份礼品也放在后备箱里捎回来了。谁替我捎回来的,我便让谁处理那些东西。考察了10天左右后,那位组长对我说:“你说法轮功是‘心法’,我看这个功还真是能从内心改变人,而XX党只能做到从表面改变人。这个功好!我们三个人刚才背着你开了一个小会,决定向你这个炼法轮功的学习,以后不再收礼了。”
同事“逼”我报销
第二个故事说的是在一家国企担任部门领导职位的一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明慧网以“修炼大法 阳光灿烂”为题刊登了她的修炼故事:
我们这个部门每年都会有几次迎检任务。记得有一次,我拿了一张一万元的支票到商场去给检查人员买衬衫,花了不到七千元,当我到总台开发票的时候,开发票的人却教我怎么把余钱换成购物卡,然后给我开全额发票,我一听就拒绝了,开票的女士还很不理解的看看我,司机在旁边笑着对我说:“这活儿给你白瞎了(意思是不贪不占)。”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的时间,从来没贪占过单位的一分钱,如果不是修炼,我的浑身上下肯定都是用公钱买来的名衣名包。说起送礼,这么多年,我们只遇到过一位不收礼物的检查人员,一了解也是一名大法弟子,这件事让我身边的同事更是对大法弟子刮目相看,他们每次送礼都会想起这件事儿并感慨一番。
在我的身上,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儿。有一次上北京汇报工作,单位的姐妹与我同行,回来的时候,她递给我一张长长的清单,上面详细的记载着此次公出的全部花销,这些花销每笔费用都不大,但累加起来就变成了大数。我修炼这么多年,花自己的钱已经成了习惯,所以没有太大的支出,零零散散的小钱我基本上是随手就花,根本也不报销。这次有同室姐妹同行,她已经“看不惯”我的做法了,递给我单子后,竟然瞪着眼睛“狠狠的”说:“赶紧的,你赶紧把它报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在人前背后对我的言论由不以为然变成了赞扬连连,连我刚进部门时一度戒备和嫉妒我的一位同事,也把我当成 了能说心里话的人,时不时的还会从家里给我带好吃的。
二零零七年年底,部门全体人员聚餐,席间,一位男士大声地说:“我媳妇说,从来没见过象你们领导那么大气的女人。”话音一落, 全体人员向我热烈的鼓起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