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他山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依据,所以中共恶徒在迫害时就随口找一些十分荒唐的借口。

“红光满面”成了骚扰借口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重庆市合川区六十六岁的唐明碧,数次被中共绑架迫害。即使在家时也不得安生,派出所、国安支队的人经常半夜十一、二点,或凌晨两、三点上门骚扰。什么原因呢?原来是中共恶徒们看到她红光满面的,就断定她肯定还在炼法轮功,所以就经常上门骚扰。

“串门”成了劳教借口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项晓波和其他六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劫持到黑龙江省戒毒女子劳教所加重迫害,而对项晓波的所谓判决书上的依据竟然是“串门”。项晓波的家人说:我们不明白小波究竟犯了什么法?判决书上写因为串门,串门还犯法吗?

照顾精神病人成了“非法拘禁”

一九九七年,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十七岁的姑娘柳志梅,被保送到清华大学读书。因为修炼法轮功,她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劫持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柳志梅出狱时已经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不忍看到柳志梅如此可怜,他们租了一间民房,把她接来细心照顾。几位大姐轮流陪伴她,给她念书讲故事聊天。一位近七十岁的大姨,像母亲一样照顾她,一次次给她擦去身上的屎尿,为她清洗沾了屎尿的衣服被褥,一次次把柳志梅摔碎的碗碟收拾起来……有时被志梅疯打,被抓伤,大姨从没有一句怨言,总是第二天料理完家事又赶来照顾她。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莱阳公安局的一群警察突然翻墙进屋,把柳志梅和陪伴她的四位大姐全部抓走。莱阳市国保大队小头目马曙光说,绑架她们的罪名竟然是“把柳志梅接出来照顾是非法拘禁”。

义务护理一个被警察迫害成精神病人怎么成了“非法拘禁”了?

变来变去的所谓“罪名”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下午两点,青岛市城阳区法轮功学员崔鲁宁被绑架。警察绑架的借口是“法轮功学员之间聚会”。

五月八日,崔鲁宁丈夫和弟弟到兴城路派出所询问崔鲁宁被刑事拘留的原因并要求见人。这时出具给家属的刑事拘留书注明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而长期对中国人进行迫害和洗脑的中共才是邪教。

五月二十二日,崔鲁宁丈夫和聘请的唐律师到国保大队。一个姓孙的警察对他俩说:她们现在的罪名已经改了,改成“危害国家安全罪”。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说说话?说他们危害国家安全那不是胡扯吗?

看电视泄露国家机密?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辽宁沈阳市沈河分局伙同滨河派出所警察,将沈阳食品科研人员、法轮功学员翟辉绑架,绑架的理由竟然是“怀疑安锅(看电视)泄露国家机密”。翟辉上初二的女儿当场质问他们:“我们小老百姓安锅看电视怎么泄露国家机密?”

中共警察就是这样对法轮功学员乱安罪名而进行迫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