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最近一桩冤案引起震动。因为真凶的出现,浙江杭州十八年前的一起冤案得以昭雪。蒙冤陷狱十七年的五个受害人之一的田伟冬讲述了当年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一直不让睡觉,“一睡觉巴掌就打过来”。当时正值冬季,他的衣服裤子被脱掉,只剩下一条内裤,他被铐在椅子上。在一天中午,实在难以忍受,他用牙齿咬掉舌尖,到医院缝合了五针后,他又被拉回审讯室刑讯逼供,第三日上午,他用牙齿把舌尖的五根缝合线咬断,满嘴是血……

什么样的酷刑能使一个人去咬掉自己的舌尖?

一位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在自述遭到朝阳市西大营子劳教所迫害时写道:“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在辽宁朝阳市西大营子劳教所,我又写篇坚修大法的公开信。恶警戚永顺、高志国、房金森还有罪犯王子刚等十二人,把我按在教室地上,用三根电棍电我。身上哪都被电到了,电得我浑身发抖,满身大汗,痛得我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他们发现我咬舌头了,就都上来堵我的嘴,塞得我喘不上气来。又继续上电刑。强烈的电击痛得我奋力地拔出嘴中的东西。又一阵猛烈的电击,痛得我又把舌头咬断一节,满嘴喷血不止。恶警见我又把舌头咬断了,这才放手不电了。这些恶人找来破烂东西堵我的嘴,同时找来八号铁丝从嘴到后脑勺用钳子给我拧上。经教养院的医生检查,舌头已咬断两节,就是没掉下来。”

开头提到的中共警察靠刑讯逼供获得虚假证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大案要案的侦破率。可是中共恶徒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所要达到的是“转化率”(所谓的“转化”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且还有资金奖励与提升官位相刺激。在这样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牢中所受到的虐待比对待死刑犯还要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