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流传这张照片,人们戏称中共的宪法“八元一斤”。

法官:“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文/ 观察 

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王玉梅、汪桂华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请了辩护律师。在开庭时,主审法官与张德艳的律师先有一段对话,女法官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表诧异,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笔者注意到,在中国大陆,中共迫害法轮功这十四年来,中共法官不断地说着“不许讲法律”的话: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莫笑梅非法开庭。家人找到一位亲友帮助辩护。在开庭的过程中,法官极力阻止辩护人发言,并说:不要在这里讲法律了!

在中国特大城市之一的苏州市,苏州中院庭长顾迎庆无视法律,叫嚣:“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所谓的“政治”是什么?顾迎庆却不敢在法庭上说明。

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人员公开宣称: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

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上诉的案子不开庭就直接宣判,并说: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

湖南省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吉林省农安“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对律师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上哪告。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街办“六一零”谢世农说:“我们就是不讲法律。”

吉林省公主岭国保大队的恶警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时蛮横地说:我们就是不按法律办事。

上海市宝山区国保大队的顾处长说:“什么法律?我说的就是法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法官不讲法律,那凭什么开庭呢?那依据什么来定罪判刑呢?不讲法律的法院还是法院吗?不讲法律的法官还是法官吗?

数十年来,中共“成功”的“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使他们成为中共的政治打手,将法律当作打人的棍子和欺骗人民的幌子。

在中共的谎言欺骗下,很多中国人曾认为法轮功真的违反了什么法律,其实根本就不是的。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恰恰相反,一再违反法律和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中共本身。

中共当局在大谈什么“宪政梦”,大家想一想:一个连信仰“真善忍”,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最善良、最守法的公民都要以最残酷的暴力实施迫害的政权,能实现“宪政梦”吗?那不是骗人害人的又一剂蒙汗药吗?

如果不停止这场迄今已延续了十四年的最残酷、最荒唐的迫害,什么法制都谈不上,所有人(包括中共内部官员在内)的权利和生命保障也都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