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昆是云南省国防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教师,他在法庭上说:
“我作为一名计算机教师,利用我工作的业余时间,帮助他人安装系统、维修电脑、设备等,是充份发挥我的专业技术强项。
自从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工作单位、学校同事、学生中都受到大家的好评。在警察非法抄我家时,就翻出了我获得的多项奖状、表彰等。
即使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看守所的警察也都还找到我帮助解决他们的电脑问题、系统故障等。
法轮大法作为一种信仰,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要信,但是真善忍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就要用良知来判断谁善谁恶,在座的人今天对我们的审判,就是对全人类普世价值的审判,每个人都是要负责任的。”
律师:公诉人“证据”恰证明苏昆是好人
苏昆的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唐雅琴提供的证据不仅不能证明当事人有罪,恰恰相反却证明了他是这个社会中的好人,乐于助人的人,他所做的一切是对社会、对他人有利的。
张晓丹:我无罪,应予当庭释放
法庭称张晓丹在看守所“煽动”其他在押人员炼法轮功,并将明慧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描写张晓丹的故事)作为诬陷她的所谓“犯罪证据”。
张晓丹在法庭上声明:自己无罪,要求当庭释放。
律师:得让大家都能上明慧网鉴定此文章
张晓丹的律师也指出,“煽动”这个词语是政治术语,法轮功的修炼是自由的,没有人强迫谁炼,完全是自由的。
律师还指出:“明慧网目前在中国大陆是上不了的,必须要有翻墙软件才能上,既然提供了这个作为证据,那么就得提供翻墙软件,让大家都能上明慧网,来鉴定这篇文章。”
公诉人拿不出人证、物证
本次庭审,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人唐雅琴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出任何物证,也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很多所谓“证据”都是捏造、诬陷当事人的,这些都被律师当庭指出。
法官这次终于宣告庭审结束,但当庭没有判决结果。苏昆、张晓丹夫妇的家人、亲朋及律师都在拭目以待,看法官是否能公正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