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日前偷偷对法轮功学员王金波进行非法庭审。亲属事后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江区法院法官路平称“没必要”,并拒绝告知非法庭审日期。家属质问根据哪条法律判王金波?另一法官肆无忌惮地说:“没啥规定,挣共产党的钱,上边让咋办就咋办。”还说:“请律师也没用,我们能让律师出庭吗?”中共公检法的真实流氓嘴脸暴露无遗。

伊通县法轮功学员王金波,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在打工单位松原市实验高中被松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于文睿、李国庆等人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至今。

八月六日,王金波的亲属去松原市宁江区法院询问情况,才得知王金波已被秘密非法庭审。宁江区法院负责此案的审判员路平对家属说:已开过庭了,卷宗已转送到松原市中级法院了。家属问:什么时候开的庭,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路平说没必要通知家属,也没说哪天开的庭,只是说卷宗送中级法院四、五天了。路平还透露说:王金波不吃不喝,现在给他灌流食,开庭在法庭上也一句话不说。

八月八日清晨,王金波家属又赶到松原市中级法院了解情况,经中级法院接收案卷的人员仔细查找两遍,也没有找到王金波的卷宗,遂告诉家属此案卷根本没有送达。

这样王金波的家属又返回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找法官路平。路平说:开完庭了,但没有宣判,得一周左右有结果,回去等通知。

家属问:象王金波这种情况大约会判多长时间?这时和路平同一个办公室的五十多岁的男子说:三至七年。家属问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的?他说没啥法律规定,挣共产党的钱,上边让咋办就咋办。家属又问没有法律规定那将来谁承担责任?他说:共产党承担啥责任,从来没承担过责任。家属问:我们可以聘请律师吗?那男子说:“没用,你们雇律师,我们能让律师上庭辩护吗?”并多次驱赶家属,态度十分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