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六年随着亲友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那时我二十六、七岁,修炼大法,让我感到内心充满了光明。
刚刚修炼不久,单位搞住房改革。我被指定为“房改小组”的成员。单位房改的一个主要任务之一是要把职工现住的公房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分给职工个人。房改中就有正住着单位的房子却不符合分房条件的,房子就被单位收回去分给了别人。所以同事之间竞争得很厉害,互不相让,互相算计。
当时我也住着单位的一套公房,同事、领导都认为按条件我该分到这套房子。没人提出异议。可我在房改文件中发现自己有一项似乎不太符合条件,可能不应该分到这套房子。
我内心斗争得挺厉害:衣食住行,是人生活中大事。有个安稳、满意的住房,是多少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有多少人辛苦了一辈子也没挣到一处象样的房子;有多少人为了得到房子,简直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利用各种手段争啊,斗的。房子对我来说也一样需要。如果我不说,谁都会认为我理所当然应该得到这套房子,如果说出来,真的不符合规定,我可就没有房子住了。
跟领导说?还是不说?
我虽修炼大法时间不长,但深知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就得用“真、善、忍”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弄虚作假,明知故犯,如果得到自己不该得的东西,不仅会伤害别人,还会造下业力;如果是自己的,那就顺其自然。
于是,我找到一位负责人,说出了我对房改文件的理解,说明自己在哪一条上可能不符合要求。他听我讲完后,笑眯眯的说了他对这一条的理解,对照我的情况给我做了解释,说我符合条件,房子该分给我。这我才心安的得到了现住的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