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二二期 2013-09-27
●
第三二一期 2013-08-30
●
第三二零期 2013-08-16
●
第三一九期 2013-08-02
●
第三一八期 2013-07-19
●
第三一七期 2013-06-28
●
第三一六期 2013-06-21
●
第三一五期 2013-06-07
●
第三一四期 2013-05-24
●
二零一三年特刊 2013-04-25
更多……
九律师要求罢免依兰县法官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依兰县法院继对莫志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后,又于八月二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费淑芹、吕凤云、陈艳、姜连英进行迫害,其中费淑芹在法庭上休克,被“120”救护车送医院抢救,抢救过来后又被拉回法庭继续迫害。
二次非法庭审,依兰县法院为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使尽了下三滥的手段,包括阻止阅卷、不通知开庭、非法搜查、威胁、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在律师的麦克风上做手脚。
依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徇私枉法;不得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九位律师8月15日提控告,并要求依法免除张安克的审判员职务和刑庭副庭长职务,吕守芳审判员及合议庭其他有关成员的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