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蛮横拒绝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出席旁听,两个法警自始至终看住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
庭审中,公诉人被辩护律师问得哑口无言。辩护律师对于法庭使用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条款,义正词严地说:作为普通的公民,是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的,只有薄熙来、周永康之流才能做到。律师还请公诉人拿出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依据,而公诉人却拿不出来。
法官谢燕不断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最后,当庭枉法判杨曼晔四年。
杨曼晔二零零零年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由于她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被非法加刑九个月,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如长期关禁闭、电棍电击、长时间体罚劳役至膝盖粉碎性骨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