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8岁的我得了子宫癌。丈夫刚开始对我很好,为了给我治病,卖掉了房子,领着我去过很多城市求医,但都没有结果。最后北京301医院说,最多能活3至4年。

1993年末,卖房子的钱花完了,我们的工资根本支付不了昂贵的医疗费。我小妹家经济条件较好,老母亲流着泪对她说:“不要过多的管我,帮帮你二姐吧。”于是,小妹开始为我支付医疗费。我也尝试练其它气功,但都无济于事,身体每况愈下,瘦的皮包骨,满脸皱纹。

雪上加霜的是,这时我丈夫已时常不回家,我们经常争吵。1995年,他干脆离家出走,带着他的女友去了南方。我欲哭无泪,为了我年迈的母亲和未成年的女儿,我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1996年9月,丈夫的姐姐向我推荐法轮功,说这个功特好,祛病健身有奇效,叫我炼炼看。于是,我女儿领着我找到了炼功点。

我学炼法轮功一个星期后,子宫瘤奇迹般消失了,一个月后身体完全恢复了健康,全家都称神奇,我对师父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1997年2月,我丈夫回哈尔滨,听他姐姐说我的病好了,他不相信。看到我后,他惊呆了,用他的话说:有病时,40多岁的人象60多岁,现在的我变得年轻又健康,他激动不已,随即与他的女友分手,回家了。

大法师父教我们修炼“真、善、忍”、做事为别人着想,想到因丈夫的过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我找到那位女子,补偿她三万元钱,并安慰她开始新的生活。她很受感动,一再说我真是个好人。我说是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是法轮大法教我放弃怨恨,变得这么豁达。

我女儿如释重负,她又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我丈夫见证了法轮大法的超常,为了回报我师父对我的救命之恩,他请来五十本《转法轮》赠给他认识的亲朋好友,逢人就说“法轮大法好”。(文/大陆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