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轮功,法官起了很坏的作用,致使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蒙受牢狱之冤。然而恶有恶报,替中共卖命的法官也逃脱不了这宇宙的规律。有些地方法官遭起恶报来还成群结队的。以下仅举数例。

鹤岗市法官成群遭报 

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院长李士峰,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因脑出血死亡。

鹤岗市兴山区法院院长刘兰祝,也是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四年到海南游玩时突发心肌梗塞死亡。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陶立君,不但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还多次说过仇恨、侮辱法轮大法的话。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自家五楼窗台擦玻璃时,坠楼身亡。

鹤岗市兴安法院法官邵波,多次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邵波连遭恶报:先是一个肾坏死,摘除;接着,另一个肾也患重病,多方医治无效,腹腔感染,每天医药费几千元,在将贪污的公款花的所剩无几后,于二零零八年死亡,死时只有四十四岁。

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

二零零九年七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网上曝光了。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甘井子区法院、检察院,原来在同一个办公楼内办公,一家一半楼。这几年,法官、检察官得癌症的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得肝癌的最多。而且人死的很奇怪,法院死一个法官,紧接着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法院紧接着就死一个法官。人死的也很有规律。当法院死一名法官后,法院的人就幸灾乐祸的说:“下一个,该检察院死人了。”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的人就说:“下一个,该法院死人了。” 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法院就死一个法官,几乎每言必中。因为每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都同时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