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恶行:寻人启示暗藏祸心
周永康被审查 迫害元凶必遭大恶报
主管活摘器官——制造“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周永康最大的罪恶是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的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录音证据中,李长春亲口说出,周永康具体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个事。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是由江泽民、周永康等元凶利用国家机器统一组织的在全国范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性大屠杀,是在中共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下,由司法系统和军队、武警、地方等医疗机构联合进行的系统犯罪。
作为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中长期主管政法和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正是这一反人类罪恶的主谋和元凶。
周永康的核心罪恶——迫害法轮功
1999年当权小丑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罗干、周永康、曾庆红、李岚清等凶犯紧随其后,无视国家法律,另立一套超越国家宪法、超越国家司法体系、超越国家立法程序、凌驾于整个国家政权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殊犯罪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
李岚清、罗干、周永康三人,从1999年起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头目,直接控制“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而罗干和周永康这期间还分别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职务,周永康又同时掌控公安部。他们倚仗手中的权力统治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机构,进而操控、捆绑了整个国家的公检法系统、宣传机构、新闻媒体。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严密、独立运作的犯罪体系,成了江氏犯罪集团任意迫害、杀戮法轮功学员的黑恶势力范围。
这场长达十五年的针对人类基本价值观“真善忍”的迫害,将上亿的中国民众置于巨大的苦难之中,给中国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
法办周永康全球掀正义浪潮
与迫害首恶江泽民在全球十多个国家被起诉一样,自2001年以后,周永康在海外十多个国家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如2001年8月27日在美国,2006年7月21日在法国,2008年11月在澳洲,2009年11月在西班牙等,周永康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告上法庭。法办周永康等迫害元凶,已经形成全球的正义浪潮。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元凶的大恶报也即将到来。(文/钟延)
解惑答问:“什么都能治”?
读者来信:
我是一名民主学生,关于法轮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很多民运人士同样认为法轮功是敛财的、杀过人的;对于中共活摘学员器官等等,不是很了解。但是为什么我会对你们的宣传,会出现抵触现象?潜意识的。我知道法轮功现在只能大陆人不能学,不能议论,但是关于这点,希望你们能够做些更多的解释,让我们信服。还有就是包医百病觉得不可思议!
编者回信:
你好,谢谢来信。不了解才需要了解。不了解也容易被大陆那些先入为主的灌输所误导。
1)这个链接里(http://package.minghui.org/mh/packages/1400/),是中共所谓的“1400例”杀人案:明慧专题:“1400例”真相。
这还只是法轮功学员收集到的,还有更多给法轮功抹黑的事件没有收集进来。中共造假抹黑是其看家本事,否则中共难以发动那么多次、那么多年的整人运动了。历届政治运动,被整的哪个没是被中共抹黑、魔化的?
这是一个明慧专题,如果你真能敞开心扉去看事实的话,它可以帮助你了解事实真相。真心希望你能够从中得到有益的信息,解开心中的结。
2)“包医百病”这个话,不知你从哪听来的,估计是中共抹黑宣传吧。法轮功不治病,是修炼,《转法轮》一书中讲得很直白,而且强调不能抱着治病的想法来学。但是,很多人一修炼,病就不翼而飞了(也称“祛病健身效果”,是否因为不容易找到更直白的表述),这也是很重大的事实,但不是当药吃吃好的,而是一个副产品。
要想知道为什么因果如此,就不是三言两语的话题了。
每个专业都需要花时间去学习基本常识、基本功,然后才能深入理解的,何况修炼!(古人都是走遍天涯海角去找一个好的法门、去找一个好的师父,终其一生还不一定找到,而且找到了也是秘授不广传的,能没有更深的道理吗?)
说到“宣传”二字。把事实说出来让人知道,和中共为了达到控制人思想的目的而制造舆论,这两个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口碑、分享、善意,后者是政治宣传、恶意、偏执。
3)这个链接(http://package.minghui.org/mh/packages/zifen/),是另一个话题:“天安门自焚”真相,请你花几分钟看看这个录像分析。如果能看清楚,对中共骗人等更多的罪恶,就容易明白了。
4)这个链接里(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189/)有一些健康调查报告。所反映出的人们修炼后的身体健康好转状况,的确超出常情。
祝你多多了解真相,让心灵之窗充满阳光!
中共法官:“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
文/欧阳非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在《论司法》(Of Judicature)一文中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用来形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庭审是再恰当不过了。
下面是从明慧网的报道中收集的一些中共法官们知法犯法的言论,为无法无天的迫害做个见证。
“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而是听命于政法委的命令。”这是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法官黄进在公开场合说的。
“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也是辽宁鞍山铁东区法院法官黄进说的。2014年11月14日辽宁鞍山法轮功学员邢丹被非法开庭,法官黄进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湖北襄阳市樊城法院冯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赵国江的亲属这么说。2011年8月赵国江被中共警察绑架并遭到非法起诉。
“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湖南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冤判的法官说了这番话,具体执法者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感和道义感,张春秋被非法判刑八年。
“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在没有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于2009年3月对七位大法弟子秘密非法判刑,这些大法弟子集体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可是长春中级法院一再拖延,准备不开庭就直接宣判,并宣称“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