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丈夫和别人合伙经营一个小公司,我做现金保管,另一方安维(化名)做会计。一天,丈夫拿出几张百元假钞甩给了我,说:“全是假的,银行不收。”我说:“假的,全部撕毁。”

安维坐在我对面,伸过手来要假钞,说:“别毁,我晚上拿去打麻将,黑灯瞎火的,人们看不清,我给你花了。”

“不行啊,几年前,村子里一老汉去银行提了五百块钱,没等到家发现被偷了,回到家,越想越气,越难过,晚上就上吊自杀了。你这钱要是流传到小青年手里还行,他们年轻不在乎,要是传到老年人手里不是出大事了吗?”

安维把手缩了回去,她知道我炼法轮功,跷起大拇指说:“你们法轮功真是正,太正了!” (文/山东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