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的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然死亡,年仅 47 岁。
 2014年12月10日下午1点50分,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赶往徐汇区法院途中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47岁。
 
俗话说:公门里面好修行。做善事,得福报;行恶事,遭恶报。邹碧华担任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及上海高等法院副院长期间,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和判刑,导致一级警督赵斌被迫害致死,复旦毕业的研究生何冰刚、经济师踪训勇被酷刑致残,拥有多项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电脑技术精英姚远被重判八年。
 
邹碧华替中共卖命,迫害善良,不到50岁就把自己的命搭上,对他本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不可挽回的悲剧。邹碧华死后,中共追授他为所谓的“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大吹特吹,目的是为了掩盖邹碧华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实,继续欺骗世人为其卖命。

陈援朝在煎熬中死去 

法院本是依法办事,伸张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象邹碧华这样的中共法官昧着良心,枉法冤判法轮功学员,最终自己落了个悲惨结局, 明慧网报道了很多这样的实例。
 
陈援朝,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是中国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被中共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记“一等功”。两年后,陈援朝身患肺癌,于2003年9月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时年51岁。
 
辽宁政法官员连遭报应
 
辽宁是全国冤判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省份,仅2014年,至少对196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占全国总数的20%。辽宁政法系统遭恶报的官员也特别多。
 
柳晔,原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2014年7月10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脑出血死亡,时年56岁。柳晔是该法院第三个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他生前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和判刑。 
 
鄂安福,原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45岁,于2011年2月18日脑出血,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身亡。鄂安福在2001年非法秘密判处5名法轮功学员3年至8年重刑,其中女教师王敏,是他的昔日同事,竟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鄂安福临终前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忏悔自己的罪行。 
 
张文,原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2009年2月中旬,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他刚刚参与对4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孙玉书八年,霍德福六年)。
 
近年遭恶报的其他辽宁政法官员还包括:
张东阳: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1月19日被判无期徒刑。
李文喜:原辽宁省公安厅长,已落马。
许文有:原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已落马。
李威:原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已落马。
王庆国:原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患胰腺癌,于2014年9月30日在痛苦中死去,终年51岁。
  
与党保持一致的法官车祸亡 
 
2011年8月,河南鲁山县法院一辆警车在河南郑尧高速公路发生惨烈车祸,车上三个庭长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当场死亡,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生前至少对当地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声称“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不管中共鼓吹无神论,否定神佛的存在,善恶有报的天理在制约着人类社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近年出现的中共高官落马潮,就是善恶有报天理的体现。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长、中共中央610头目)、徐才厚(原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苏荣(原中共政协副主席,曾任甘肃、青海、江西省委书记)、王立军、武长顺(原天津公安局长)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集团的骨干成员。 

希望目前还在替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这些中共官员的悲剧中吸取教训,停止迫害,不要当中共的替死鬼。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张文非法重判4名法轮功学员后,突发脑部怪病死亡。
中国第 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法官陈援朝在痛苦煎熬中死去,年仅5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