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家口多位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
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部分案例
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
姓名 地区 控告罪行
(请制表)
朱鹤飞 江苏南京
原江苏教育学院组织部长兼人事处长朱鹤飞,于2015年5月16日和19日,分别向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出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
杜汉文 重庆
2015年5月24日,原重庆某部队正营职军官杜汉文,正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书,状告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孙平华 湖南岳阳
孙平华近日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有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
阮羡俦 广东台山
居住在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的阮羡俦,今年四十五岁,国家公务员,于2015年5月25日控告恶首江泽民,追究其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罪。
邹德用之妻 山东烟台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邹德用是一名高级软件工程师,今年46岁,在北京工作。2015年4月12日被北京回龙观派出所绑架。2015年5月17日、18日,邹德用的妻子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法院等机构分别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樊永成夫妇 甘肃金昌
2015年5月19日,甘肃金昌市居民樊永成、雷占香夫妇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
张兆森 湖北襄阳
2015年5月15日,湖北省襄阳市法轮功学员张兆森在襄阳中级法院被非法庭审时,在法庭上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庭审的检察官收了控告书。此前,5月11日,张兆森已通过邮政快递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刘培志 山东诸城
山东省诸城市43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培志,日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涉嫌剥夺公民信仰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