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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江泽民 将正义还给人类

文/明德
 
(接头版)这场迫害,不仅使法轮大法师父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轮功学员惨遭身心虐杀,还通过威逼利诱中国民众参与到这场迫害中,使人陷于不义,从而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义良知,使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准急速下滑。因此,为了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为了结束迫害、挽救世人,江泽民必须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大审判。因此,起诉江泽民的意义在于:

一、澄清冤屈,还大法和大法师父清白

法轮功以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和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造福社会,然而江泽民为了煽动仇恨,为迫害开道,利用其控制的国家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抹黑宣传,如对大法师父进行人身攻击,对大法师父的讲话和书籍进行篡改和断章取义的造假诬陷,炮制自杀、杀人、“1400例”等谎言,甚至不惜以火烧活人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再将这些谎言输出国门,欺骗全世界。江泽民还亲自在国际上信口雌黄,诬蔑法轮功是“×教”,并以此作为启动和维持迫害的借口,以致至今很多人还在被这个谎言欺骗着。

起诉江泽民,能让江泽民的谎言全面曝光,从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还大法和大法师父公正与清白,并能驱除人们心中被强加的谎言毒素,让人们正面认识法轮功,让每个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轮大法福泽的机会。

二、还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他还玩弄司法,将法律打造成杀人打人的棍子,实为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六一零”本身就是一个践踏法律和人权的非法组织)。因此,将江泽民以法律的途径告上法庭,让他接受人间法庭、道义法庭和人心法庭的正义审判,是在还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的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让司法回归正道。

三、结束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江泽民和中共邪党互相利用,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在中国发起并维持这场浩劫长达十六年之久,对法制和民心的践踏也持续了十六年之久,耗尽了国力、财力,摧毁了道义良知,使中华民族陷入空前的灾难。结束迫害,就是救中国民众于倒悬。

四、警示参与迫害者回头是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参与了迫害,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法网。通过起诉江泽民,让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看到,无论什么人,无论职位大小,只要犯下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警示他们,悬崖勒马、弃暗投明、将功折罪。这是对他们最大的慈悲。

五、使民众认清中共邪恶,退党自救

中共与江泽民之间的互相利用、狼狈为奸,把二者的命运绑在了一起。起诉江泽民,必然会将中共的一系列反人类罪行昭示天下,还原其灭绝人性的杀戮手段,以及反宇宙、反人类的邪教面目,这会使那些至今还对中共抱有幻想的人,有所警醒,从而避免再与邪魔为伍,稀里糊涂地成为中共的殉葬品。这是对他们生命与良知的拯救。

六、给人类作出正义的典范

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在自身承受惨烈迫害的同时,始终秉持“真、善、忍”的理念,以大善大忍的胸怀,和平理性的反迫害,并向世人讲清着真相,挽救着世人,给人类作出了光辉正义的典范,

司法是应该维护公义与良知的。让迫害元凶接受正义的审判,也是司法回归正义的需要。正如“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所说的:“罪与罚对等,这不是出于仇恨、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让真相彰显,让正义行于世间,让做恶者的下场成为后世永远的警示。”

结语

善良和平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蒙受不白之冤,惨遭一个小丑操控国家机器、打着法律的幌子实施的暴力迫害,这是天理、法律和人心所不允许的。因此,起诉罪恶之首江泽民,是让法庭回归正义、让善恶有报的天理在人间再现的正义之举,顺天意,应人心,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加入到这场惩恶扬善的世纪大审判中来。
                       

江泽民被起诉案概览

自2002年10月,江泽民已经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希腊、澳洲、新西兰、智利、玻利维亚、加拿大、荷兰、秘鲁、日本、瑞典、阿根廷、奥地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被起诉。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历史性裁决:就江泽民、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两名中共官员。 
                       

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栽赃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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