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刘路香于2014年9月3日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辽宁女监为了要家属签字火化遗体,欺骗家属说赔偿五万,不料遗体火化时女监突然变卦,说只给两万元赔偿金。

2012年7月12日,刘路香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千山区唐家房地区讲真相时,被唐家房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千山区检察院及法院,听命于政法委和“六一零”机构,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刘路香非法庭审,将她非法判刑3年,于2012年10月劫持到沈阳辽宁女子监狱。

2014年7月29日,刘路香的儿子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当时刘路香已经不能走路,是被两个狱警搀扶出来的,瘦得就剩下皮包骨了。直到9月3日半夜人不行了,不得已才通知家属。

9月4日,刘路香的亲人到监狱后要求看遗体,十来个男女狱警检查他们的身份。最后家属在监狱附近的739医院看到刘路香惨不忍睹的遗体,人瘦得缩成了一团,身体没有一点血色,浑身上下煞白,一只眼睛微睁着。

辽宁女监狱警称刘路香是病死的, 家属质问:人进监狱前非常健康,怎么突然之间就病死了呢?家属要求看病例,监狱拿不出来,家属要求见监狱负责人,狱警就威胁报警抓人,气焰十分嚣张。

家属被迫到信访办上告,把带字的白布披在身上,控诉辽宁女子监狱草菅人命的罪行。最后辽宁女监答应赔偿,说给五万元作为赔偿金,要家属火化刘路香遗体了结此事。
 
可是,当刘路香的遗体被从抚顺拉到沈阳火化时,辽宁女子监狱突然变卦,说只给两万元赔偿金。家属指责狱方出尔反尔,狱方人员威胁刘路香的儿子说,给钱就不错了,再弄下去把他也抓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