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初期,中共炮制的“1400死亡案例”是怎么回事?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此外,李洪志先生从传法一开始就明确指出,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
中共江泽民集团罗织的“1400例”杀人、自杀、死亡的案例中,有许多是精神病患者,中共把他们病发时的意外事故,栽赃嫁祸于法轮功。请看下面的案例。
●精神病人自杀归罪于“练功”
王成祥,男,六十多岁,黑龙江省双城市韩甸镇粮库退休工人,家族有精神病史,他的母亲是跳井死的,舅舅是上吊死的,家族中跳井、跳河、上吊等非正常死亡的就有13人。引发王成祥发病的原因是家庭琐事不遂心,儿子让他搬到新买的楼房住,他不想去,还说去了早晚也得从楼上跳下去。后来,王成祥勉强去了,但整天郁郁寡欢,要寻短见。
家人劝他炼法轮功,想让他减轻点精神负担。虽然他比划过法轮功的动作,但是他有家族精神病史,不符合修炼法轮功的基本要求。
1999年正月初二夜里,由于家人没看住,王成祥从他家六楼跳下自杀了。中央电视台就这样把他的死嫁祸于法轮功,粮库的职工都说:“他跳楼可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不炼法轮功也得自杀,他们家两辈就出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