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国宪法还规定,控告权就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近期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依法控告迫害他们的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进行刑事起诉,追究其犯罪责任。

可是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唐山市、天津、吉林、黑龙江佳木斯市等地,却发生不法官员和警察指使或强迫邮局拦截、私拆、扣留诉江信件的事件,这种行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以下是明慧网近期了解到的部分案例:

从2015年6月8日开始,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快递公司说,接到通知,不让寄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信件。

6月10日下午,佳木斯市几个法轮功学员到当地佳纺邮局邮寄诉江材料,邮资已经付了,收据也给了,这时工作人员却说,“这是进京的信,不能随便邮,我得看看。”拆开看后说,不能邮寄。

6月13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轮功学员王心宇因起诉江泽民突然被警察绑架和抄家,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拘留所。据已知情况:张家口市(包括区县)有的警察直接到邮局干预,把要邮寄的诉状拿走,有的通过快递公司把邮寄的诉状退回等。

6月15日,天津市宁河县与汉沽区邮局阻止寄诉江邮件,据宁河县邮局工作人员讲,当天扣压了三十多份诉江邮件。

吉林市丰满区兴隆街邮政局、高新区厦门街邮政局也不让邮寄诉江控告信。

上述各地区的不法官员和警察强迫邮局私拆、拦截、扣压公民邮件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必将被追究。

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等帮凶已经遭到恶报,江泽民、曾庆红等凶犯也即将在百姓的唾骂声中走向覆灭。各地不法官员在这种情况下,还在向江泽民一伙献媚,替他们充当打手,实为利欲熏心,丧失理智。

明慧网会继续关注类似情况,揭露并记录各地不法官员的恶行,各地法轮功学员会继续理直气壮的控告江泽民,并保留追究这些不法之徒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