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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国人审判江泽民的历史时刻在即

文/正义
 
近日,中国大陆发生各地民众起诉江泽民的事件引发国际高度关注。2015年4月15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事件制改革的意见》,规定对受理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此规定实施两个月,截至6月18日,在国内有25个省及自治区、1390个县市,至少9729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法院及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分别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 反人类罪”、“酷刑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各种罪行,且起诉人数迅速增加。部分控告人表示已“收到两高的回执”。
 
1999年7月,江泽民开动整部国家机器,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修炼民众的全面镇压。他驱动中共喉舌媒体制造了包括“天安门自焚”伪案在内的铺天盖地的谎言与仇恨宣传,并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密令。

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机构,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以及其执行机构,简称“610办公室”,开展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进行扰乱、抓人,最后劳教、判刑以及酷刑折磨和暴力洗脑,逼迫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更通过株连政策,让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在社会上受到歧视,从而剥夺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甚至造成许多原本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更为邪恶的是大规模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

2014年9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公布了对原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白书忠就军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的调查报告。在录音文件中,白书忠承认是江亲自批示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

江泽民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违反中国众多法律,例如宪法、劳工法、刑法等,在刑法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等等……风起云涌的“诉江大潮”说明全中国人审判江泽民的历史时刻在即。
                       

二十一世纪人类最大的人权诉讼案

今年4月,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在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时,当庭指控江泽民迫害有罪:“未经全国人大的认证,江泽民单方面表态对法轮功进行认定和镇压,这才是‘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巨大犯罪!”
 
实际上,国际上对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江泽民、罗干、薄熙来等的起诉早已开始。2003年9月30日,由全球一百多个组织和知名人士发起和加盟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华盛顿特区成立。十几年来,江泽民等人被海外法轮功学员在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等告上法庭。

2009年11月19日,西班牙国家法庭经过三年的立案调查取证后,做出了一项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同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就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迫害法轮功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发出逮捕令。这两个国家都运用“普遍管辖原则”来进行宣判,这正是国际法中维护普世正义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全球诉江案此起彼伏,各地人权律师在各国法院对江氏及其追随者进行刑事追诉或民事起诉,规模之大被称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诉江是参与迫害者悔过的机会

诉江大潮,正是那些曾经在江泽民的指使下及谎言毒害下,被迫卷入参与加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党政人员的机会。当看到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人的下场时,应该了解到自己也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下的受害者。可以受害者的身份弃暗投明,揭露当初江泽民是如何下令(包括口头)迫使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

包括公安、国保、狱警、国家各层党政人员,甚至是610办公室的人员,都可以向司法机关去控告江泽民,去控告江误导了他们,是江违反国家法律,滥用职权,下令要他们执行迫害,害他们被卷入了这场灭绝性的迫害,当了帮凶。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己也成为诉江的法律控告人,向中国司法机关揭露这场血腥暴力、揭露更多隐藏的迫害黑幕,甚至包括活摘器官的迫害。包括那些曾经参与活摘器官的医务人员,中国诉江大潮正是他们不可错过的赎罪自救自新的机会。 

                       

用常识看破天安门“自焚”栽赃骗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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