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名曾在大陆被非法关押多年、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学员带着刑事控告书来到集会现场,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酷刑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奸与性暴力、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等。他们的血泪控诉震撼了与会者。
文: 洛杉矶法轮功学员
近日,中国大陆逾两万名法轮功学员以及全球十八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和民众向中国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独裁者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2015年6月23日,美国洛杉矶法轮功修炼团体在中领馆前集会,宣布加入全球“诉江”大潮。
九年大牢幸存者时振华
天津法轮功学员时振华于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2月,她被中共非法抄家、逮捕,之后判刑九年,直到2010年2月才出狱。她回忆:“2002年5月我被非法关押到天津女子监狱。当局用限制上厕所,不准与任何人讲话,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和电视,停止亲人接见等种种手段逼迫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功。白天强迫我们做十二个小时以上的奴工,晚上收工回来在楼道里罚站,不让洗澡。由于长期的折磨,从2006年我开始便血,2007年的一天我突然晕倒,昏死过去。”
张进:14天刑讯折磨
来自安徽合肥的法轮功学员张进十五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江泽民发动迫害后,他曾两次被非法关押,第一次被非法刑拘二个多月,第二次被合肥郊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附加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他在回忆所遭受的酷刑时说:“2001年8月21日中午,我被非法抓捕,合肥公安局政保处梁文明、罗健为首的多名警察,对我进行了连续十四个昼夜的连轴非法酷刑审讯。他们两个人一班轮流,不分白天黑夜。把我的一只手从肩部绕过,另一只手从背后上来铐住,用脚踩着我的背部狠拉手铐,并且来回晃动。他们猛拉手铐,用脚后跟猛磕大腿根,用脚猛踹胸部,弄得我气短胸闷。晚上非法审讯到半夜一两点,为了不让我睡觉,把我的一只腿从铐住的两手中穿过去,腿的重量使我的背成弓形,全身酸疼,比打还难受。”
李淑英:陷牢狱近六年
七十三岁的北京退休中学教师李淑英,多次被非法绑架关押,累计陷牢狱近六年。她说:“在监狱里,有三个包夹(分别是吸毒、卖淫和经济罪犯)折磨我:长时间坐小板凳、不让睡觉。白天开大批斗会,晚上小组批斗。或者播放中央电视台攻击大法的谎言,每天都要写心得,逼你放弃修炼法轮功。”
即便出狱也不得安宁,“在家有居委会全天监视,所有电话全部监听,警察还经常到家里非法抄家、威胁家人,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在这种黑暗的高压下,我的丈夫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后来过早的去世了。”
吴英年:“诉江”匡扶正义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吴英年说:这三个刑事控告江泽民的案例是过去一个月来两万多人控告江泽民的一部分。“其实每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都遭受了很大的迫害,他们控告江泽民是作为受害者寻求公道。但是它的意义远不止这些——通过这一举动可以让民众和各界了解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匡扶社会正义,让中国法治真正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