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5岁的唐丽娟女士,原是黑龙江绥化行政干部学院副教授,目前居住在美国旧金山。
2015年6月11日,唐丽娟女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状,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导致她的爱子被折磨致死,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唐女士说:“儿子王哲浩和我先后在1995年、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儿子变得非常仁义、和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论在哪,都与人为善、为别人着想。在工作中,不管是份内还是份外他都做,从没有怨言。儿子的同事见到我说:你有一个好儿子。”
“可是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儿子曾经六次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大连、关山、本溪、葫芦岛四个劳教所遭受过各种酷刑折磨:电击、把头往墙上撞、野蛮灌食——灌啤酒和不明药物、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等。”
“长期的非法监禁和迫害,导致我儿子身体内脏严重损伤。2003年冬天,我去葫芦岛劳教所看他,人已奄奄一息,被手铐铐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上边插着灌食的管子,下面插着导尿管。冬天北方天气很冷,可他却还穿着单衣服单鞋。儿子最后被迫害致死。”
唐女士说:“丈夫承受不了这打击,因而与我离婚。我们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最终被迫害的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