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积极迫害法轮功的原县委书记边飞遭恶报被判死缓。
(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大多是贪官污吏,这些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2015年6月23日,石家庄中级法院对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54岁的边飞受贿逾亿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一审查明,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边飞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永年县、大名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晋升职务、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多次接受和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920万元。另有价值人民币4,19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边飞还滥用职权造成财产流失776万元。

查阅明慧网记录,边飞任职魏县、永年县、大名县县委书记期间,指使教唆警察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案例就有上百起。

为了管控网路,2010年边飞率先在永年县招揽了一千名“五毛评论员”,这意味着,在这个只有95万人的小县,每950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特务。

边飞等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向上爬,获得贪污受贿、索贿的机会,肆意绑架、毒打无辜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进行非法劳教和判刑。

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在泯灭人的良知,善恶必有报,边飞的下场就是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