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志文,1957年3月出生,1976年高中毕业后参军,1979年底提干,38岁时已经是正团级,历任团、师参谋和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参谋、作战处长,上校军衔。

多种疾病不治而愈 
 
我以前患有胃病(胃窦炎、胃溃疡、胃下垂、胃痉挛、胃出血)、肛肠病(肛裂、脱肛、痔疮等)、关节炎、偏头痛等多种疾病,身心压力非常大,活得很累。 
 
1996年11月的一天晚上,一名退休的部队领导到我家,热心地向我介绍法轮功。我看了《转法轮》等大法书籍后开始修炼,并和其他人一同到军区机关大院操场炼功。不知不觉中,身体得到了净化。以前夏天不敢吃西瓜,炼功后冬天也敢吃冰棒了,精力充沛。自炼功至今近20年时间,从未使用过医保卡,为国家节省了数目可观的医疗费用。 
 
身正廉洁 不收礼不谋私

修炼法轮功后,我自觉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约束和规范自己言行,努力做好人、更好的人,不贪不沾,清白干净地做人。对工作不挑不拣,尽心尽责。
 
作为大军区司令部主要部门处长,对下有十几个军级以上机关业务处,分布于6个省市,我数次与军区领导下部队视察,参与组织多种大型的会议和活动等,从没有利用过岗位权力和便利条件谋取私利;没有一次因私使用公车,即使家里装潢、来亲访友也没有向部队、单位求派过一次车;没有利用岗位和其他条件去拉关系、搞交易或为亲朋捞好处。
 
我在任作战处长期间,轮岗到海防部队代职副旅长10个月,没有接收过一份海产品或土特产品,没有要过配备的公勤人员,对享有的生活、通讯等补贴费用600元全部捐给了“安徽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就餐补贴的400元交给机关食堂买抽油烟机。
 
由于工作和完成任务出色,我先后受到过军区、总部多次嘉奖,赢得了各方肯定。 法轮功遭迫害后,军区机关派人到我代职的部队调查,都对我的人品及清廉予以充分肯定,并说“要象他这样的领导就好了”。
 
在1999年10月军区机关组织处长以上干部考核通报中,对我的考核结果是“你其他方面都很好啊,就是这个方面(意指我炼法轮功)不要太固执啦。”但这恰恰是因为我修炼了法轮功其他方面才做得很好呀。 
 
军区机关这次考核通报,对我炼法轮功作出了“不作问题提出”的结论。然而随着江泽民对法轮功迫害的升级,仅过了两、三个月,2000年初部长找我谈话时就直接宣布“组织确定你今年转业”。对此,我毫无思想准备,因为我当时已经任正团职6年、又是机关主要部门的核心处处长,升职只是迟早的事……  
 
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我先后履职过人事、几个部门经理、总监等多个管理岗位,一如既往的做到身正廉洁,不收礼、不吃请、不谋私。 
 
身心净化 增智开慧 
 
炼功后,我不但身体好了,道德得到提升,而且大法还给我增智开慧,展现出很多神奇。我现在虽已虚岁59岁了,但接触我的人都说我看上去只有40多岁,耳聪目明,思维比炼功前更为敏捷,遇到问题一眼就能看透,处置对策拿得快、来得准。
 
记得在一次由国家统一命题的职业岗位证书考试时,我只是在考前将书简单翻看了一下,结果两门科目考试一次性通过,成绩排列公司参考者的第三名。
 
参加全国物业经理、物管师等多种职业考试也都是轻松过关。我在公司担任人事、行政、安保、市场拓展、质量管理、总监等角色,胜任本职,表现突出,多次获得公司的奖励。
 
控告迫害恶首江泽民

2001年9月30日至10月26日,我被三、四个恶警绑架到南京市后宰门派出所、玄武区看守所,警察非法闯入我的住宅搜查,拿走了《转法轮》、炼功磁带等物品。
 
2007年7月21日,我再次遭恶警非法绑架到南京市瑞金路派出所、白下区看守所,我所在公司总经理找白下区“610”人员(黄姓等)交涉,他们提出要公司先交两万元学习班(即洗脑班)费用,若我不“转化”公司还要再交费用。
 
公司总经理因无法满足这无理要求,要人不成,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江苏方强劳教所。期间,我被要求看诽谤法轮功影视、录像、书籍,被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等,被强迫在大法师父法像上打叉,被威逼骂师父、骂大法等等。

我的妻子、女儿及亲属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整个家庭近乎崩溃……这些都是元凶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恶劣行径直接造成的。

就我个人被强迫转业和其他被迫害的实情,控告江泽民违反了中国法律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以及《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 长期任意监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