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记者夏延初报道)人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近日表示,人权法律基金会乐见目前中国大陆逾十万人诉江,并呼吁中国所有的好人都来支持对江泽民的控告。“能做什么就做什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作为公民,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网上举报罪行。您还可以当面约见或以其它方便的方式举报。”
基金会呼吁中国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就江泽民违反中国及国际法律,正式起诉江泽民;法院依据合适的国际和中国法律标准对江依法审判。
从2002年起,许多人权律师在以下海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江发起了民事和刑事诉讼: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南韩、加拿大、希腊、澳大利亚、新西兰、玻利维亚、智利、荷兰、秘鲁、日本、瑞典、阿根廷和香港。联合国、欧洲人权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也收到了请求或诉状。
玛什博士于2002年10月22日代表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区法庭起诉江泽民。她也是第一位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律师。
2003年6月11日,三十九位美国国会议员向该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专家意见,敦促法院推进对江的起诉案。此专家意见提出许多有信誉的消息来源,如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等,都纪录了在江泽民领导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玛什博士介绍,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肯定了原告对江泽民酷刑罪的控告。法院确认了江泽民建立了 “领导小组”及610办公室来迫害法轮功。该法院还认为江要对“大规模逮捕、折磨、转化及杀戮”法轮功学员负责。
2009年12月,阿根廷联邦刑事法庭法官Octacio Lamidrad对江泽民与罗干发出了逮捕令。经过审理大量的专家与证人证词和其它证据后,该法官以酷刑和种族灭绝对江泽民定罪。虽然这个案子经历了一些干扰和波折,但至今仍在进行中。
以色列拉比委员会也认为江泽民要为“谋杀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负责。该委员会还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到的迫害和二次大战期间犹太人遭到德国纳粹的迫害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