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花,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有经济师、讲师两个职称,曾在经济类刊物发表过多篇论文。周永花因为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关押,已有身孕的她被中共警察电棍电击、铁棍滚压折磨,致使婴儿胎死腹中。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周永花依法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她在控告书中详述了二零零零年七月河北井荆县刑警大队警察酷刑迫害她的经历。
遭酷刑胎死腹中
周永花控告说:“因到北京上访的人太多,我和几个大法弟子被转到河北井荆县刑警大队。刚到那里,我被带到一个屋子里,一个人上来就打了我几个嘴巴子。
到了晚上,把我带到一间大一点的屋子,来了十几个人,让我跪在地上,左右两侧分别有人把着我的胳膊、手,拽着我的头发,还有人用电棍电击我的后背、脖子、脸部。
更残忍的是,他们将一根铁棍放到我的腿上,然后有人踩在铁棍上,象擀面一样来回滚压,他们累了就休息一下,把电棍充上电,然后再电我、滚压我的双腿,他们累了再休息一下,把电棍再充上电,再电我、滚压我的双腿。那时我怀有身孕,就被这样折磨······”
第二天,周永花的双腿、脚全都变成紫茄子颜色,肿得象发面馒头一样,只能穿一最大号男士拖鞋,上厕所也无法下蹲。因为受酷刑折磨,下身象血崩一样开始大流血。周永花后被保外就医,回家不久便流产。因流血过多,那时两眼什么也看不见,全身无力。她通过坚持炼法轮功,才得以恢复健康。
非法劳教 身心备受摧残
周永花的丈夫原是某空军气象台台长、空军技术骨干,业务、管理能力都很强,曾两次被授予三等功,因为中共的株连政策,不得不转业。 为躲避警察的骚扰,周永花一家迁居山东新泰。
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前夕,周永花再次遭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被绑架到新泰市北师派出所,后被判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周永花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为达到“转化”她的目的,劳教所强迫她“必须先对人格进行自我侮辱一番才让吃饭,否则不让吃。在我饿的头晕眼花,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的时候,包夹(专门看着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普通劳教人员)实在不忍,给了我一个馒头,被值班人员看到,把馒头抢去扔到一边。 ”
“为了折磨我,不给饭吃,却对我进行鼻饲,他们用很粗的胶皮管子从鼻孔插到胃里,这个鼻孔插不进,再从另一个插,完全不顾人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