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广汉市法轮功学员李桂香女士近日在成都龙泉驿监狱被迫害致死。遗体当天被狱方强行火化后,家属仅得到“三千元钱的赔偿费”,狱警说,这是监狱的最高赔偿价。
 
李桂香的丈夫陈先贵说,妻子死不瞑目,给她抹了几次才闭眼。狱警说,李桂香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但家属没有看到死亡证明书。
 
李桂香,50岁刚出头,家住广汉东南乡和平村三社。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修心重德做好人。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李桂香曾经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十月六日,李桂香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再次被绑架,二零一四年被广汉法院以一小包塑料珠珠和七十元钱(写有真相短语)为所谓“证据”,诬判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四点,李桂香的女儿接到成都龙泉驿监狱电话,说是要把她母亲弄到四川金堂监狱“抢救”,六点钟下了病危通知书。次日凌晨三点钟,李桂香女儿接到金堂监狱的电话,说是“抢救无效”。
 
三十日一早上,李桂香的家人与亲友一同到了金堂监狱附近的一个农家乐大院,已有五、六个成都监狱的女狱警在那等候。
 
狱警立马打电话通知广汉所谓“防邪办”的人过来,以此威胁李桂香的亲友,并称要与李桂香家属“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