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奉行一条原则:“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在他的指令和授意下,专事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执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其结果是,全国各地酷刑泛滥,整死不负刑责,花招百出。
肉体折磨包括毒打、电刑、铐刑、火刑、吊刑、 冻刑、 烧/烫/火刑、摧残性灌食、性侵等。
精神折磨包括绑架到洗脑班强制洗脑、关进精神病院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辱骂大法及大法师父等。
经济迫害包括非法开除公职、非法没收财物、 非法罚款、 非法侵占私人财产等。
其他迫害类型还包括造谣、污蔑、栽赃、绑架、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纵容其他人折磨法轮功学员等。
所有这些迫害手段,明慧专题“迫害手段”中都有成千上万详细的个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