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妒嫉、变态加权欲使他坠入犯罪深渊
文: 李律平
自2015年5月底至10月中旬,已有近20万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刑事控告书》,指控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涉及诽谤、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酷刑、群体灭绝等至少18项罪名,要求尽快法办江泽民。诉江大潮势不可挡,国际社会纷纷声援。以下是对江泽民犯罪心理的分析。
(一)强烈的妒嫉心
从犯罪心理学分析这场迫害的成因,江泽民强烈的妒忌心是一个重要动因。1999年蓄谋发动迫害时,江泽民当时最嫉妒的有三个人:洪传法轮大法的李洪志先生、前人大委员长乔石、开明处理4.25法轮功学员上访事件的时任总理朱鎔基。
1.妒嫉法轮大法创始人
1992年5月法轮功在长春传出,法轮功作为一门性命双修的佛家功法,人们祛病健身效果显著,真善忍大法深得人心,受到国人的普遍支持,日益壮大。
据中国公安内部调查,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的短短七年间,大陆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七千万至一亿多人。法轮功学员人数远远超过了中共当时的六千万党员人数,对此江泽民耿耿于怀,妒火攻心,竟然喊出「法轮功与我党争夺群众」,「亡党亡国」的怪调,把「邪教」的帽子扣在了法轮功的头上,无情打击。
2.妒嫉并忌恨乔石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中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江看了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
3.妒嫉朱鎔基
闻名世界的4.25万人大上访当天,法轮功学员申诉的问题就得到了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鎔基的部份解决。傍晚,万名法轮功学员平和安然离去。事情处理之开明,令中外各界讚赏,而江泽民却妒火攻心,一意孤行要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
(二)精神变态
心理分析表明,江泽民是一个严重的精神变态者,具有精神变态的主要特质:
──撒谎成癖:江泽民编造自己13岁被过继给叔父江上清,隐瞒出身历史至今。
──冷酷无情:江上任不久接受外国记者採访,法国记者提问:听说「六四」事件中一位女大学生被关押在四川山区劳改,烧砖,结果被当地农民给强姦了。江脱口而出:这是她罪有应得!
──浮躁轻佻,如:1996年6月,江泽民和西班牙国王检阅及会面时,多次突然拿出梳子梳起头来。1999年10月24日在法国博物馆,突然拉住希拉克夫人跳起舞来,出尽洋相;2002年在冰岛国宴中,突然起来高歌一曲,令冰岛国人上下一片哗然。
──不负责任:1999年12月与叶利钦在北京签署中俄边界议定书,拱手将东北地区140多万平方公里在历史上有争议的疆土划给俄国,但他又特别不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让库恩写的传记中删节了这一史实。
──狡猾,控制欲强:退休后继续控制中共中央权力,当太上皇。
由于精神变态者很容易发怒,往往还有很强的攻击性和控制欲,因此,精神变态者一旦从事犯罪活动,就可能成为极度危险的罪犯。
(三)极端的权力欲
极端的权力欲望,是江泽民发起这场迫害的第三个心理动因。江泽民出身汉奸,靠投机取巧爬上中共总书记的位置,权力欲日益膨胀,恋位、佔位、霸位十几年。卸任总书记后,又实行垂帘听政达十年之久。
此外,他还费尽心机,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席位增加了两席,把罗干、周永康、李长春等心腹安插到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使用这些策略和伎俩都充份体现了他极端的权力欲望。
「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江泽民极端的权力欲望、强烈的妒嫉、严重的精神变态三大心理交织,促使他一意孤行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实施了破坏法治、践踏人权、危害人类等一系列罪行,在犯罪深渊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