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北京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宏儒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并流下了眼泪。
四十三岁的张鸿儒毕业于武汉大学,是电脑工程师,就职于北京盛华实科技有限公司。因为修炼法轮功和讲真相,张鸿儒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出狱后才四年,现又遭非法庭审。
张鸿儒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情况,以及大法提高了他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使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张鸿儒说:你们定的罪我不承认,修炼法轮功合法。不久的将来,历史会还给我们清白。我希望法官和在座的所有人都能守住良知和做人的底线。
张鸿儒七十八岁的母亲遭警察强行驱离,她流着泪说:“我不走,我要看我儿子,我儿子修炼做好人有什么错?”
非法庭审结束后,警察让张鸿儒和母亲隔着门说几句话。老太太说:“儿子,坚持正义,咱们没有错。”门外的亲人也隔着门对警察说,现在都有二十万人控告江泽民了,劝警察和法官不要再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