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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被关进精神病院摧残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副教授吴晓华女士。
(明慧通讯员安徽报道)原安徽建工学院吴晓华副教授根本没有精神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关进合肥精神病院,当成疯子一样过电针、电麻,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医生向她转达上面的话:只要写“不炼功”的保证,马上就可以回家,回校继续教课。一护士长直接对她说:“你不是精神病,你是我们这里的特殊病人,其实就是政治犯。”

江泽民发起迫害法轮功以来,吴教授曾23次被中共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5年,经历了难以想象的折磨与凌辱。 
 
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2001年10月23日,被非法劳教的吴晓华被秘密送往合肥精神病院迫害,即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五病区。在那里,医生和护士强制给吴晓华注射、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近十个月。
 
前期,每日三次,每次一小把,拒绝告诉药名,有进口药。
中期,每日三次,每次四颗左右,有进口药。
后期:每日三次,每次一、二颗及强制注射。
 
吴晓华多次要求停药,医院不予理睬。她被摧残得意识模糊,月经停止(入院时正常),反应迟钝,坐立不安。

打电针、电麻的恐怖

在精神病院,吴晓华多次被强行过电针。恶人用绳子把她绑在床上成大字型,将电针刺入她的太阳穴,造成她全身神经收缩、疼痛,毛孔倒立,头发像剥离头皮一样难受。主治医生李琬说:“你不配合,就给你加大电量。”

李琬还不听黄豹等医生的劝阻,多次亲自动手,对吴晓华进行电麻。电麻的电流大很多,造成吴晓华神经收缩,全身自动蜷缩成一团,脑中出现蓝、绿色恐怖图形,出现很怪异的像风声的嘶叫。电麻使用的是类似麦克风形状的黑色锤子,李琬将它抵住吴晓华两侧的太阳穴,动作时紧时松,令人恐怖。
 
李琬扬言:“你不吃饭,我们有的是办法,用制疯子的办法制你,你要不配合就会一直住在这里,不让回家。”

吴晓华在精神病医院还经常被捆绑和野蛮灌食。

药和药量都是上面定

吴晓华一直要求见单位领导,但没有领导来。主治医生李琬告诉她,只要写“不炼功”的保证,马上就可以回家,回校继续教课,否则就得继续关下去,这是单位领导和上面叫她转告吴晓华的。

吴晓华拒绝服药时遭到辱骂恐吓。有一次,主任王莉指挥五、六个护士对吴晓华又拖又拉又拽。吴晓华说:“你们明知我不是精神病,把我留在医院是非法的,我出去要告你们。”王莉说:“你只管告,我们不怕。”
 
半年后,李琬亲口告诉吴晓华:“我观察你很长时间了,你确实没有精神病。”大约住了九个多月后,李琬又说:“我去找政法委、610、告诉他们你没有精神病。”
 
吴晓华问:“你为什么总给我精神病的药。”李琬说:“是上面直接管的。命令给药,药量也是他们定,命令你必须吃。” 

2010年,吴晓华再次遭绑架,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曾被迫害得不能行走。2015年3月,吴晓华教授坐满五年冤狱,因长期遭受摧残生命垂危,被家人送进了医院重症监护病房。

在此呼吁海内外正义人士关注吴晓华教授的遭遇,制止中共对她的迫害。

中共酷刑:利用动物摧残人

中共酷刑示意图:喂蚊虫咬。
文: 廖明

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发明了很多酷刑,其中有一类酷刑与动物密切相关。从这些酷刑中,人们发现,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没有底线。
 
“蚂蚁上树”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徐玉山被绥化劳教所恶警高忠海、刘伟、刁雪松、石剑等用酷刑“蚂蚁上树”折磨。所谓“蚂蚁上树”,就是在其生殖器上抹上糖水,然后放上抓来的蚂蚁,让蚂蚁去咬。

蛇咬、蝎蜇

人们常用蛇蝎心肠比喻一个人的毒辣。在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很多法轮功女学员都遭受过蛇咬、蝎蜇这两种酷刑。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晚,恶警把法轮功学员王春梅铐在野外,用毒蛇缠在她脖子上三次。又把壁虎放在她身上,电棍追着壁虎电,直到把壁虎电死。警察还无耻地说:“我电壁虎呢,没电你。”
 
老鼠塞内衣
 
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恶警则把五、六寸长的老鼠放在法轮功学员的裤子内,扎上腰带,让其咬学员。
 
有一次,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唐绍勇锁在刑椅里,用电棍电击,并把一只大老鼠塞进他的内衣里。
 
阴道塞蜘蛛
 
在大连教养院,女法轮功学员孙燕、常学霞、付淑英、王丽君、曲淑梅、尹桂荣等被恶徒们用辣椒、蜘蛛塞阴道,用鞋刷、牙刷、饮料瓶、拖把、长棒捅阴道。
 
野兔放裤裆
 
甘肃酒泉监狱六监区的恶徒将兔子放到法轮功学员石进祥、刘永春、张延荣的裤裆里,裤腿扎紧,狠抽兔子,兔子在他们身上疯狂抓挠。
  
恶毒,是有些动物的本性,所以它可以伤害人。而中共利用动物的恶毒去残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不是比那些毒物更恶毒吗?

强迫“转化”一幕:六根电棍齐上

(明慧通讯员河北报导)恶警杨泽民数个耳光打过来,贾荣娟的两眼直冒火花。几个警察将她按在地,脱下鞋子,铐上双手,踩住双腿,揪着她的头发,用电棍电击她的脚心,击一下,贾荣娟全身就蹦起来。 
  
电刑之后,施暴警察问贾荣娟“写不写四书”(放弃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揭批书”等)。贾荣娟说“不写”。接下来就是六根电棍一齐上。女警叶淑贤和赵媛专门电击贾荣娟的下身阴部,并拿抹布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声。不一会儿,屋子都是烧肉味了。
 
这时,来了一个女警察,再次逼贾荣娟写“四书”。贾荣娟不写,又是一阵电击。恶警常金良脖子上挂一个大探照灯,直射贾荣娟的双眼,就这样一直折磨到次日早上四点多,贾荣娟被打了一针不明药物后不省人事。
 
这是二零零三年八月九日晚发生在河北高阳劳教所的一幕,七名警察用酷刑强迫贾荣娟放弃信仰。施刑的房间是专门设置的:墙壁和房顶都是丑化法轮功创始人的像, 双层铁门和墙有隔音设置,没有窗户,只有一蓝色小灯棍,墙边放着几根正在充电的电棍。 
 
迫害中八位亲人含冤离世 
 
贾荣娟是石家庄市深泽县深泽镇奇秀饭庄的老板娘,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仅一个月,腹痛、偏头痛、胃痛等疾病奇迹般痊愈,全家四代有十二人因此走入修炼。
 
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迫害中,贾荣娟的丈夫何志勇、弟弟贾振杰、弟媳王丽敏、姐姐賈荣芬、大嫂玉国芬以及母亲、公公、公婆等八位亲人先后含冤离世。她本人五次被非法拘禁、劳教、屡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贾荣娟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当日便收到中国最高法院的妥投短信。  

为什么说江泽民犯下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包括如下内容:
第二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第三款: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犯下了“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等诸多罪名,就是基于刑法上述规定。凡是犯罪集团成员在参与迫害中犯下的所有罪行,作为犯罪集团的元凶和首要分子,江泽民都必须承担所有相应的罪名。

江泽民犯下诽谤罪的直接证据就是他接受法国费加罗报书面采访的讲话,下边是相关内容的两个链接:
1)http://www.chinanews.com/1999-10-26/26/5271.html
2)http://www.cctv.com/news/special/zt1/XieJiaoFaLunGong/2521.html
 
链接和截图都是证据。

沈阳监狱城酷刑虐死47人

刘丽云。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是迫害法轮功最惨烈的省份之一,迫害致死人数和绑架判刑人数在全国都“名列前茅”,沈阳监狱城、马三家劳教所等沦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最暴虐血腥的集中营。
 
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沈阳监狱城大肆实施酷刑:扇耳光、上大挂、老虎凳、同时用几根高压电棍电击全身、电击生殖器、背铐、冷水泼、热水烫、往眼睛里喷辣椒水、用冰块冰冻睾丸、“熬鹰”、高强度奴役等,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十七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监狱城被迫害致死,这里仅举两例。

刘丽云,四十四岁,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在辽宁女子监狱七大队被“关小号”,她的手脚被铁链锁上,双手横向吊起,两腿分开后固定成“大”字形,四天就被迫害致死。
 
孙玉华,三十七岁,鞍山市人。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关进辽宁女子监狱二大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在警察的指使下,杀人犯孙丽杰等人把孙玉华活活打死。
孙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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