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延 

近年来媒体报道,海外华人参政出现新气象。例如,目前在美国担任中小城市市长的华裔就有五十位左右,特别是在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州和东海岸的纽约,华人参政意识的上升态势最为明显;纽约在华人们的努力下,过年已经是法定的节日。在加拿大、欧洲、澳洲等一些华人比较多的城市,华人为了维护和争取正当的权利,参政意识也明显提升。

在海外的自由社会里,华人参政的目的是维护和争取华人的正当权利,华人对这种“搞政治”是鼓励和支持的。然而这种在海外逐渐取得共识的“搞政治”,拿到国内(中国大陆)却行不通。在中国国内,民众(包括法轮功学员)维护被中共剥夺的权利,维护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和海外华人维护和争取自身的正当权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可是,为什么有人对法轮功反迫害、维护被剥夺的权利那么反感呢?这不是海外、国内两重天吗?

在国内,共产党说法轮功“参与政治”,“参政”成了迫害的借口,有些人跟着指责法轮功,即使在海外,也有人有意回避法轮功。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国内广大法轮功学员只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合法权益被剥夺殆尽。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也只不过是维护自身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等合法权益,对政权本身没有任何诉求,根本不是要谁手中的权力。这在自由社会里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大家鼓励和支持海外华人参政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为什么对法轮功维护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就持不同态度呢?这种双重标准显然是不正常的。

中共剥夺了法轮功的人权,也是剥夺了所有中国人的人权。另一方面,人们不难看出,法轮功维护和争取自身最基本的人权,也是在维护和争取全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包括那些附和中共、偏听偏信中共的人们的基本人权(因为他们的人权也被中共剥夺了)。正如19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争取的不仅是黑人的人权,而且也是所有人的权利。在美华人作为有色人种的群体之一,从此能够享受平等权益,不正是受惠于民权运动吗?

中共给法轮功贴上一个“搞政治”的标签,吓得有些人附和中共,从而反对法轮功争取基本人权的努力,这种双重标准在效果上就是认同了中共对法轮功基本人权的剥夺,客观上起到落井下石、协助迫害的作用。

华人只能在海外“维权”(但即使在海外也不能向中共要人权),而不能在国内维护和争取正当的人权。事实上,不管有没有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是法轮功维护人权的潜在受益者。每一个人都应该象支持海外华人参政一样,从道义上支持法轮功的反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