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中共高官恶报实录
文/林沁和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的残酷迫害。为了维持这场伤天害理的迫害,贪腐已经成为江泽民刺激官员作恶的基本模式。老百姓说,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都是贪腐之徒,今天落马正是因为他们昨天迫害法轮功得到的报应。
(接上期前文)
10、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被查处
郑少东,原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卖力迫害法轮功,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2010年8月24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监侦境外法轮功的国安部副部长马建落马
2015年1月16日,中共国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马建落马。马负责国安部第十局,监控和侦查境外法轮功学员的活动。
12、司法部长高昌礼曾下令全国的律师一律不许接法轮功申诉案
高昌礼,原司法部长,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活动,先是树立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为迫害大法弟子的典型,将18个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进男监,败坏人伦、丧尽天良,并且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司法部还在其授意下,下令全国的律师一律不许接大法弟子申诉的案子。然而善恶必报,高昌礼于2000年末被立案调查后就地撤职。
13、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何洪达,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部级),曾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009年11月2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