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建水县法院今年3月25日对法轮功学员邓辉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告诉邓辉,开庭时他可以见到父亲了。孝顺的邓辉担心父亲在法庭上受到刺激,表示不希望父亲旁听。
在法庭上,邓辉讲述了自己从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仅仅因为修心向善做好人,多次遭拘留、劳教迫害的经历。人们从邓辉平淡朴实的言语中,看到了他的真诚善良、忍辱负重和无怨无恨。
法官、检察官和法庭旁听者,都被邓辉的故事感染。公诉人张亚娇听完邓辉的陈述后说:“我非常同情邓辉的遭遇”。
辩护律师指出,指控法轮功为×教完全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国家认定的邪教名单中也并无法轮功。信仰法轮功是宪法确认的公民信仰自由,该权利不容剥夺,法庭当依法宣告邓辉无罪。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邓辉于去年10月1日从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迈的父亲,10月5日返回昆明时,他在建水火车站验票时被警察非法搜身。警察根据邓辉临时居住证的地址,到他昆明租房处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并将邓辉关进看守所。
这是邓辉因修炼法轮功第五次被绑架。从2001年至2007年9月,邓辉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被关押了将近6年。多年来,邓辉不断地找工作,由于警察给老板施压,使他一再失去工作。
2008年秋,邓辉经朋友介绍到昆明市的一家体育训练基地做保安,他恪尽职守,深受老板喜欢。邓辉对律师说:“两千元的工资只够养活自己,无力照管父亲。”提起父亲,他的眼圈再次湿润:“但就是这份工作,云南西山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也逼迫老板把我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