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北京大法弟子


去年我经历了三次卖房,其中面对利益的考验,有一些修心的体会。
 
为对方考虑结善缘 

去年初,我卖第一套房时,按中介规定,买方应付我五万元定金。买方提出只想交二万,我答应了。可是买方由于有不良记录,贷不出款来,只得放弃买房。按规定这种情况下,他们交我的预定款是不退还的。中介为了与买方客户搞好关系,提出让我以一定的比例适当返还对方一些预定金。
 
我修炼法轮大法,师父要求我们做事要为别人着想。考虑买方经济也不富裕,也别让中介为难,我全数退还了预定金。中介和买方都十分高兴。最后还是这家中介帮我卖出了这套房。

当新的买主交付首付款时,问我是先交二十万,还是三十万?我说看你方便。过户后,中介人员说:卖了这么多年房,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好说话的。

在过户那天,我向买方和中介讲了法轮功真相,买方明白了大法好,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非常不对的,并做了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
 
利益考验中守真
 
去年五、六月份时,为了照顾年过八旬的老父亲,我们要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与父亲同住。出于经济的考虑只能到远郊区去买,经过看房、挑选,很快就看中了一个楼盘,并交了首付款。剩下就等把我们夫妇名下的各一套房卖掉,再交买新房的剩余款。
 
我名下的那套房是顶层大三居,属于经济适用房。国家规定的条件是:已住够五年,且是唯一的住房,可以免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当时我们名下有两套房,这种情况下,卖房时价格能差出三十万。
 
当我们把卖房信息公布在网上时,许多中介机构打来电话,都问可以做成唯一吗?也就是办离婚,等房过完户再复婚。这样就不用交国家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我谢绝了,因为我修炼“真、善、忍”大法,哪能讲假话,办假离婚?
 
在一次次的降价后,不修炼的丈夫有点扛不住了,说就按中介说的办假离婚,办成唯一用房吧。我知道按中介机构的办,我们可以占便宜,不少人也都是这么办的。但我是大法弟子,不能那样做。我对丈夫说:炼法轮功讲“真、善、忍”,那样做就不“真”了。丈夫也不再坚持。
 
没多久,我交了预付款的新房销售处,通知说又有新规定,必须是手下无房户,才能购买此房。丈夫马上把他名下的那套房卖了,因是公房出售得快。在交易过程中,为了照顾对方,我们在价格和时间上都适当作了让步,买家十分满意。这样一来,我名下的大三居就成了唯一房,也很快就出手了。
 
经过这一年的买房、卖房,过程中出现的麻烦,我感到也是对自己实修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