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律师
非洲有个好望角,历史上有个秦始皇,珠峰海拔高度8848米,这些都未必「亲见」,但我们确信不疑。其实,人一生中获得的绝大部份信息、知识都属于法律上的「传来证据」、「间接证据」,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的判断。也就是说「并非眼见也可为实」。而有时候眼见反倒未必属实。看北朝鲜的大型团体操(或者张艺谋的奥运开幕式),从解说词到演员形体动作,无非要表达「我们的生活比蜜甜」,但这不是事实。再比如,「焦点访谈」播出煞费苦心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无非是为了製造「眼见为实」的效果,但看过自焚事件真相分析片「伪火」的人,才知道又上了中共大当。
理性的分析帮您透视真相
回到我们现实当中。2005年底,被海外誉为「中国良心」的高智晟律师通过两週暗访,接触大量遭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写下致胡、温的第三封公开信《必须立即停止灭绝我们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行径》。信中描写的迫害真相惨绝人寰,但从网上反馈情况看,凡是读过这篇文章的,没有人对信中所述迫害真实性提出质疑,儘管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正常人想像。为什麽?现实中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完全无法无天的抓捕、洗脑、劳教、判刑,以及耳闻目睹的绑架、失踪、迫害致残、致死桉例,能够和高律师揭露的迫害事实互相印证,儘管超出自己的想像和心理承受能力,但不会怀疑信中内容的真实。
再看看另一份可能更为严重的指控报告:加拿大两位法律人士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在 2006年6月做出的《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报告面世之初,人们关注的是报告指控内容的真实性,很多西方人不愿意相信有人能干出这样邪恶的事情。在报告经受住两年多质疑和挑剔后,现在的人们不再怀疑报告的真实性,而是更多地关注制止活摘器官这件事情的进展。
加拿大的安世立大律师对这份报告的结论是:「虽然麦塔斯和乔高的证据,不能像在实验室进行实验那样证明某种化学的反应,也不能用电视的镜头来证明炼法轮功的人被做摘取器官的手术,但是,我想,任何有理智的人在读过他们的报告后,都不会不确信这样的事情正在发生。」
杀人犯都希望通过消尸灭迹掩盖罪责,但每种消尸灭迹手段最终都能大白于天下,这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决定的规律,是天意。如果没有合乎逻辑的推理,中共在高牆电网之内所从事的一切罪恶勾当都能通过焚尸灭迹手段进行掩盖,让人们永远无法查证,无法揭露他们的罪恶,无法追究他们的罪责。好在迄今为止,中共对法轮功犯下的滔天罪行已经被大面积的揭露出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任何一件罪恶恐怕都将无法遮掩和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