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中共高官恶报实录
文/林沁和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的残酷迫害。为了维持这场伤天害理的迫害,贪腐已经成为江泽民刺激官员作恶的基本模式。老百姓说,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都是贪腐之徒,今天落马正是因为他们昨天迫害法轮功得到的报应。
(接上期前文)
(五)辽宁
截至2016年1月18日明慧资料馆数据统计显示,辽宁省经明慧网报道的迫害法轮功案例共计9495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10598人,其中被迫害致死467人。
41、辽宁“首虎”陈铁新被提起公诉
陈铁新,男,1955年出生,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4年7月24日被带走调查;2015年11月11日被提起公诉。陈铁新是中共这批落马的辽宁首位省部级高官,因此被称为辽宁“首虎”。落马的前两天,陈铁新还陪同部份全国政协委员进行经济调研,不料一夜之间灾难就降临在他头上。
陈铁新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丹东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丹东地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10多人次,其中被非法劳教122人次,被非法判刑78人次,24人被迫害致死。2008年2月至2013年陈铁新任朝阳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陈宝凤被活活打死。
(请参见6、)薄熙来,中共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在任大连市长、书记、辽宁省长及重庆市委书记等职期间,薄紧随江泽民卖力镇压法轮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犯和活摘器官的主谋。在大连建立“尸体工厂”,残忍之极。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
42、沈阳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
慕绥新,男,1943年10月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马三家劳教所所在地的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市长,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2000年12月被免职,2001年10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且年轻的他已患癌症,2002年3月2日死亡。整个沈阳市包括副市长马向东在内的80余名迫害法轮功的贪官污吏都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