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中共高官恶报实录
文/林沁和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的残酷迫害。为了维持这场伤天害理的迫害,贪腐已经成为江泽民刺激官员作恶的基本模式。老百姓说,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都是贪腐之徒,今天落马正是因为他们昨天迫害法轮功得到的报应。
(接上期前文)
(六)湖北
截至2016年1月18日明慧资料馆数据统计显示,湖北省经明慧网报道的迫害法轮功案例共计4185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4666人,其中被迫害致死187人。
43、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被判十五年
郭有明,湖北省原副省长,1956年12月出生,湖北随州人,为了升官发财,多年来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最终品尝恶果。2013年11月27日郭有明被调查;2015年2月9日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郭任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积极推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2004年3月2日,《宜昌日报》刊登了代市长郭有明在市三届四次人大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叫嚣迫害法轮功,当地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骚扰恐吓、抄家、经济勒索,在洗脑班强制洗脑等迫害。据不完全统计,宜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七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三人,被强行投入精神病院四人。
44、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吴永文被查处
吴永文,原湖北省人大副主任,曾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期追随周永康、江泽民迫害法轮功,2013年1月被查处。
45、湖北省长张国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国光,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长,中央委员,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