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十六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图为大陆公共场所的诉江展板。

副标题:刑期最长12年 两位七旬老人被重判10年和11年 律师震惊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5年5月开始,根据当局新出台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规定,被迫害十六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但在过去七个月中,辽宁省朝阳市及周边县市至少20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依法控诉江泽民(诉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姜伟被枉判12年,79岁的刘殿元被重判11年,70多岁的沙锦堂被重判10年, 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国俊也被重判11年,因小儿麻痹坐轮椅的残疾人王志国也被冤判4年。

还有50多人被非法关押

在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和双塔区政法委书记王辰相互勾结下,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敲诈巨额钱财,多则二十多万,少则七、八万元不等。

现在朝阳全市仍有五十多人被非法关押。朝阳市看守所里将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的手脚全天二十四小时铐在板上,李燕曾不背监规,被犯人脱衣服暴打,监管人员置之不理。看守所里不许法轮功学员炼功,不许随便说话,不许家属送衣物。

这些法轮功学员曾经遭受多年残酷的迫害,现今只因依法控告江泽民,却再次遭到非法关押和冤判。

公安政法委610制造冤案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610人员饶大鹏、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赵立极、双塔区政法委610主任王辰、双塔区法院赵广彬等人参与了对朝阳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非法判刑。

朝阳市公检法人员制造这么多冤案,令律师们都感到震惊,多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看到自己当事人被判如此重刑,失声痛哭,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