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的刘素环老人。

导言:老太太刘素环仅仅因为炼法轮功,前后坐了11年的冤狱,现在又遭非法庭审。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鞍山市现年66岁的刘素环老人,因为修炼法轮功2002年被非法劳教两年,2004年被非法判刑3年,2007年又被非法判刑6年,共计坐冤狱长达11年之久!

刘素环老人去年11月因为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再次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7个月后被迫害得身体虚弱,今年6月14日被非法庭审时,是坐着轮椅出庭。主审法官是鞍山市铁西区法院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院长温强。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孙典军从四个方面清晰透彻地阐述了对刘素环的起诉完全是违法的。孙律师说:中国宪法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的当事人刘素环修炼法轮功是合理合法的,没有构成任何犯罪。

孙律师接着表示:说法轮功是“×教”是出自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随口说的。两天后,中共《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评论员文章。试问江泽民的话是法律吗?评论员的文章是法律吗?

孙律师继续说: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 为基本指导,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强身健体,福益社会。如果这也是邪的,请问那什么是正的?江泽民个人的意向,不代表法律,所以把法轮功按“×教”定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人权灾难。

孙典军律师讲完后,公诉人刘梦和法官温强都低下了头。在场所有的人都明白了,这场由江泽民发动的迫害运动完全是违法的,参与迫害的人是真正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