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遭恶报被调查。
(明慧通讯员天津报道)今年9月10日,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据悉,现年62岁的黄兴国是黄菊的侄子,黄菊因为追随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而死。而黄兴国在1998年任宁波市委书记时,也对江泽民极尽追捧之能事,曾在宁波高速公路的各个出口,都竖起了江泽民的巨幅画像。

2003年11月,黄兴国调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8年1月,升任天津市长。与时任天津市委书记的张高丽共事五年,二人沆瀣一气,残酷迫害天津法轮功学员。

2014年12月,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卸任天津书记职务,黄兴国顺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兼任党政两个职务,成为江氏集团在天津的代理人,继续死心塌地地为江泽民卖命。

黄兴国在天津十几年,对天津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他代理天津书记职务前后,天津市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检法机构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有增无减。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至2015年发生的各类迫害案件总数,分别是2013年:170起,2014年:289起,2015年:771起。

被非法冤判五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将近20人,至少有五位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其中七十多岁的冯秀兰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78岁航天科技专家熊辉丰老人被非法判刑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