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2016年9月7日,昆明教师、法轮功学员肖建蓉被非法开庭,50岁左右的肖建蓉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肖建蓉说,她原来患有胆囊炎、浅表性胃炎、乙肝、胸膜炎等疾病,饱受病痛折磨,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逐渐康复。
 
1999年迫害开始后,单位以下放或失去工作威胁,她被迫放弃了修炼,后来旧病复发,并新添了类风湿关节炎、骨瘤。
 
在疾病危及生命的情况下,2011年她重新走入法轮功修炼,没花一分钱,没吃一粒药,通过炼功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经济上也解脱了困境。
 
但是,她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又以停发退休金再次逼她放弃法轮功,公安局也打电话威胁其家人,她不想牵累家人,但是为了自己的健康,她不能再次违心地放弃修炼,于是只好离家出走。结果,今年3月31日,她被昆明市经济开发区昌宏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
 
肖建蓉的家人为她请到了熊冬梅律师和郭连辉律师。9月7日两位律师在法庭上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们强调她与法轮功相关的一切行为合法,公诉人给她的罪名不成立。法律也没有规定谁、哪个国家机构有权规定哪一个组织为邪教组织或不是邪教组织,只有看其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是否触犯法律的角度来判定而加以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律师握手,并情不自禁地对律师说:“中国的法制进步就要靠像你们这样的律师了!”律师也很激动,回答说:“如果法轮功学员听到这句话会原谅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