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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移民遭拒的启示

据英国《卫报》报导,近期解密的澳大利亚安全情报局档案显示,数百名战后欧洲老移民因为与共产党有联系而被视为澳大利亚国家安全的威胁,且被长期监视。其中有些人几十年来申请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一直被拒绝,即使他们没有犯罪记录,只要曾是共产党员或和共产党组织关系密切,就被视为威胁国家安全的危险人物。

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并非特例。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凡是参加过共产党相关组织者,如申请移民时退出共产党不超过5年,则不允许移民。美国归化申请(N-400)表格上面有一栏是党员史,询问是否加入过纳粹和共产党组织。申请人如具有共产党员身份,又不能提供合法的退党证据,就可能被拒绝申请。近年来随着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在国际社会曝光,移民询问又增加了“是否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等问题。

在当今西方社会里,“共产党”是个带有高度贬义的名词。来自西方的共产主义和共产党,作为一种邪说和邪恶组织祸乱人间一百多年,遭全球唾弃(目前全球只剩四个共产党国家:古巴、越南、朝鲜、中国)。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官员、商人或寻常百姓想移民者很多。向往舒适环境与置身自由国度,成为许多人的梦想。如果是共产党员、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移民时恐将面临“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地”的境遇。即使移民了,也可能被追诉。

中共党员的唯一自救之道,就在退党,这远比移民之举更能扭转命运,进而确保平安。无辜的人若不想成为中共垮台时的殉葬品,可以登录大纪元网站或全球退党服务中心,选择退出共产党及其相关组织(退党、退团、退队,简称三退),声明“三退”后得到的证书,可证明已和共产党及其组织没有联系。

不听不看就是中立吗?

2016年1月出现在唐山市的大街小巷的真相展板

文/大陆律师 

有人说:我不信共产党的,也不听法轮功的,我保持中立。还有人说:我不支持中共,也不支持法轮功,我保持中立。

正常司法环境下,法官在民事案件中,面对原告的请求和被告的抗辩,他需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兼听原告、被告双方的理由,最后结合法律技术分析,做出倾向性裁决。裁决结果可能六四开,可能五五开,也可能全支持原告或被告某一方。可见,真正中立的立场,不是谁都不听、谁都不信,不是简单的各打五十大板,不是没有倾向性。

在1999年之后的起初几年,中共针对法轮功的造谣攻势铺天盖地,任何生活在中国的人想躲都躲不过,如果那时真能做到不信中共的,就应该了解一下法轮功是怎么回事,听听法轮功学员是怎么说的。但从全国形势看,头几年律师出面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几乎没有,只是这两年才有,时间非常滞后,这说明没被中共蒙蔽的、真正了解法轮功真相的律师,也就是真正做到中立的律师,少之又少。相比之下,加拿大一位在中国从事法律工作十四年、在上海开办第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曾任教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安世立大律师(Clive Ansley),倒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立者。他在2006年4月提供的一份证词中称,“从镇压法轮功开始的1999年到2003年5月底,我居住在中国。期间,我每一天都见证了中国出版业和电视媒体对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持续不断的诽谤。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极端、完全不合法的、十足的仇恨运动。历史上,我所了解的唯一可与之相比的仇恨运动是在欧洲由阿道夫-希特勒发起的针对犹太人的仇恨运动。”安世立大律师现在是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北美分团团长。

涉及法轮功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共用它“枪杆子加笔杆子”那一套控制中国几十年,把整个中国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模式都扭曲了,使人善恶不分、正邪莫辨。中共迫害法轮功,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成,使用了诸多的卑鄙手段,比如“天安门自焚事件”,找几个人扮演法轮功学员搞自焚,意图栽赃和煽动仇恨,为下一步加剧迫害造势。在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如果人们明知是怎么回事,却仍然坚持“即使法轮功是被迫害的,是冤枉的,那我也不支持你”,那么,善良、正义、同情心,这些人之为人的本性如果都没有了,人类将变成什么样?

真正中立的立场,是多听、多看、多了解,辨别谁的话可信,在掌握足够信息基础上运用做出自己的判断。

一个明确的站队信号,你看懂了吗?

有人认为: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教,其实根本就没有。

“邪教”之说,是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接受外国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污蔑之辞。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而且,江泽民的上述行为是违法的。

中共所有涉及法轮功的公开文件,从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的通告,再到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之后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定性法轮功是×教。

2000年中共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这14种里面没有法轮功。

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再次明确: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中共现任当权者以这种方式,公开否定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蔑,表明了当局对法轮功的态度:法轮功是合法的。这也是在向各级公检法司人员传递一个清晰明确的站队信号。这个信号,你看懂了吗?(文/魏里来)

用常识看破天安门“自焚”栽赃骗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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