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 “十一”前夕,原中共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一亿多元被判无期徒刑;原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受贿1805万被判12年;大连市委常委金程受贿2221万元被判13年徒刑。这些贪腐之徒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现在终究是遭了恶报。
万庆良于2014年6月27日落马被调查,2015年12月25日开庭审理。南宁市中级法院2016年9月30日以受贿罪判处万庆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万庆良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达1.1亿元。
万庆良是曾庆红、周永康的心腹。2000年到2003年,万庆良担任广东省团委书记期间,在广东青年、学生中大搞各种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宣传活动等;他担任揭阳市市委书记期间,也大肆迫害法轮功。
此外,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9月30日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敏曾任山东省维稳工作领导小组(610)成员,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污蔑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