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黑龙江哈尔滨地区,突破封锁报道出来的至少有28名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野蛮移除,贩卖或做他用。上排左五为任鹏武,上排右一为张延超。
(明慧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自1999年7月以来,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 其中有些人被证实强摘了器官。这里仅举3例。

任鹏武5天被迫害致死
 
任鹏武,男,33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2001年2月16日散发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资料时,被呼兰县警察绑架,仅5天就被迫害致死。未经家属同意,警察将任鹏武从咽喉处至小便处的所有身体器官全部摘除,并强行火化。 
 
李淑媛被剖腹掏空器官
 
李淑媛,女,51岁,辽宁葫芦岛市台集屯镇大荒地村民。2002年7月6日晚,李淑媛外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未归。次日,尸体被发现。公安、法医等未经家属同意擅自剖开了遗体,心、肺、肝、肠、胃等器官全部被掏空,用四、五个袋子装着。随后,两辆白色公安警车带着李淑媛的器官离开现场。 

张延超被摘除内脏器官
 
张延超,男,30岁,黑龙江五常市拉林镇人。2002年3月28日,张延超遭当地警察绑架,3月30日被送到哈尔滨公安七处和610私设的一秘密窝点,遭刑讯逼供,次日死亡。
  
遗体火葬时来了6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家属发现张延超一条腿已断,从下颌开始一条长长的刀口直到下体,刀口用麻绳缝着,胸腹部塌陷,脑盖被揭开,一只眼珠没了,身体多处没了皮肤,整排下牙一个没剩。
  
哈尔滨公安七处一名知情警察后来透露:香坊区鸭嘴圈有一间地下人体解剖室,张延超就是在那里被法医摘除了内脏器官。该警察说,将他“亲眼所见”的残酷迫害公布于众,也是为自己“赎罪”。 
高一喜被警察抓走10天就被迫害致死。
张延超被哈尔滨公安七处的警察迫害致死,内脏器官被摘除。
任鹏武被警察绑架5天后死亡,内脏器官全部被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