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综合报道)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敏丽2007年3月15日被警察绑架,3个月后,即6月19日被迫害致死。吉林市公安局不准家人看遗体,于2007年8月8日出动一百多警察火化了遗体。
王敏丽的姐姐王敏智已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并调查公布王敏丽的死因真相。
生前一条腿被打折
王敏智在《控告书》中说,王敏丽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的标准,是街坊邻居公认的好人。
2007年3月15日下午1点左右,以都兴泽为首的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入租用住宅内,将妹妹王敏丽绑架并抄家,后把她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
在警犬基地,王敏丽遭到国保警察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曾被灌多瓶芥末油迫害,警察竟然还将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丽的眼睛里,卑鄙的迫害手段导致王敏丽的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被打折。之后警察把王敏丽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直接责任人:都兴泽
期间,由于伤势过重,王敏丽已基本失去自理能力,但看守所警察欺骗家属说人挺好的。2007年6月19日,王敏丽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五岁。
害死王敏丽的直接责任人就是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都兴泽,在关押期间,都兴泽每周两次去看守所提审伤重已不能自理的王敏丽。就在王敏丽去世的头一天,都兴泽还在审讯她。
王敏丽去世后,家人一直瞒着她年迈的母亲,终于有一天她母亲知道了,老人从此一病不起,在两年后带着对女儿的无限思念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