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江西报道)近日得知,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法院去年10月18日、19日非法庭审七名法轮功学员,葛玲、魏姓学员被非法判刑4年,付淑娇、朱国兴3年3个月,郝慧兰、李正林、朱芝英3年。葛玲、魏姓学员不服判决,已上诉九江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