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综合报道)枉判多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入狱,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陈景强遭雷劈死亡。

陈景强原来是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0年2月10日,在陈景强和刑事庭庭长范斌等人非法操作下,诬判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七年、李晓平三年冤狱、王雪坤被判三缓五。

一个多月后,2010年3月下旬,范斌因涉嫌收受黑社会组织贿赂被刑事拘留,副院长陈景强也涉此受贿案,恰巧此时,陈景强出了车祸,住进医院。陈景强煞费苦心打通关系,最终被判三缓三、开除公职。

然而,陈景强却躲不了天理的惩罚。2014年8月15日早,陈景强在去水库钓鱼的路上遭雷击毙命。
 
跟着中共迫害好人,最后自己遭天惩,这样的悲剧还有很多。这里列举一些法官遭恶报的实际案例。
 
上海高级法院副院长毙命
 
2014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心脏病死亡,年仅47岁。邹碧华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

为了掩盖邹碧华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实,中共为了欺骗世人,2015年1月追授邹碧华为所谓的“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吹特吹邹碧华,还于2月25日在上海举行所谓邹碧华事迹报告会。中共这样做的目的,是迷惑其他人继续步邹碧华的后尘,为其当殉葬品。
 
河南三名庭长车祸身亡

2011年8月14日,河南鲁山县法院警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车上十人3死7伤,最后一排座位上的杨东升(36岁)、陈东阳(39岁)、朱新正(33岁)三名庭长身亡。

该法院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东升重判了二人。法轮功学员把劝善信送至杨东升家门口,还打电话讲真相,可杨东升拒不听劝,还声称:“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让河乡那个老头,我判他十年,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谁也没门。”
 
法官遭恶报死亡部分案例

张辉,吉林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46岁。张辉在非法审判2002年长春电视插播事件中任审判长。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刘成军被非法判刑19年,后来在监狱被迫害致死。张辉遭恶报,于2006年3月2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汪竞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于2013年7月21日到怀化鸭嘴岩乡小河钓鱼,鱼竿被鱼扯住,汪去捞扯鱼竿,反被鱼“钓”到河里溺亡,年约48岁。汪竞业至少冤判了17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潘建军被判七年,于2004年1月23日在监狱被酷刑致死。

陶立君,黑龙江鹤岗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并多次说过仇恨、侮辱法轮大法的话。2004年4月28日早,在自家五楼窗台擦玻璃时,坠楼身亡。

李要兵,男,武汉市洪山法院审判员,2009年4月参与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秘密重判法轮功学员陈曼(7年)、周肖军6年、胡慧芳(4年)。两个月后,2009年6月17日,李要兵倒在了办公室门口,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9岁。
 

刘立丰蔡银平,湖南郴州安仁县法院的正、副院长。2005年8月8日,蔡银平暴病死在郴州某宾馆;一周后,刘立丰遭车祸身亡,时年42岁。该县2003年4月非法抓捕了16名法轮功学员,5人被判重刑,最长达9年,刘立丰、蔡银平都参与了迫害。

陆淦成,广东省广宁县法院院长,他曾到几个镇收缴法轮大法书籍,收一本烧一本。法轮大法是佛法,陆淦成毁佛经,罪业深重,生鼻喉癌,于2005年8月遭恶报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