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2017年1月1日至2月5日的报道统计,又有137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公检法机构构陷非法判刑。其中,2017年判刑79人,2016年判刑案例新增58人。
非法判刑最严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省9人,黑龙江省8人,北京、江西省分别为7人。有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参与诬判。
非法判刑最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吉林市9人、哈尔滨市7人、青岛市和九江市分别为7人。有56个城市的法院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刑期高达15年
黑龙江哈尔滨武警学校崔凤兰被判15年重刑、哈尔滨阿城区革振华12年、王德臣10年;哈尔滨尚志市苏坤10年;甘肃省庆阳市段小燕10年。重庆市涪陵区八旬老人蒋国兰被判刑3年,监外执行。
明慧网2017年1月17日报道,2016年12月26日,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一纸判决送到了法轮功学员崔凤兰的面前,上面清晰的标着刑期——十五年。
法院的人催促崔凤兰本人签字,她平静地说:我不签字,我没有罪。这是非法迫害!
在法庭上,崔凤兰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指出真正的罪犯是江泽民一伙。同时她在庭上举报国保警察在非法搜查个人住处时,盗窃、贪污自己13万元左右的现金及存折,要求法庭予以调查。但法院、检察院人员罔顾事实,草草结案,非法判处崔凤兰15年徒刑。崔凤兰已经上诉。
中共法官明知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利用强权制造冤假错案:从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审讯到检察院批捕起诉,到法院审判,所有程序每一环节都是违法的。
中共最惧怕的就是律师当庭揭穿其假借法律的名义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所以他们千方百计的打压、阻止律师出庭辩护。据一月份统计,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1名律师没有接到通知,法院进行秘密审判。
事实证明中共是不讲法律的,中共只要存在一天,江泽民及其死党就不会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