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经济上截断”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之一。把法轮功学员抓起来,非法判刑、开除公职,还要高额勒索罚金,让人倾家荡产。中共的公检法人员为了多拿奖金,共同犯罪,政法委、610人员、派出所、国保警察甚至直接抢劫法轮功学员钱财,不择手段。
对明慧网报道信息的统计:2016年中共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同时,勒索罚金高达146万元。中共以各种形式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企图用经济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这里仅举几例。
例一:诉江民众遭敲诈 多则二十多万 少则七、八万
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伟被枉判重刑12年,李国俊11年,吴金萍7年,建平县尹秀芝被枉判7年、勒索2万元,林江梅7年、罚金2万元,陈素英9年,王志国(小儿麻痹坐轮椅的残疾人)4年。在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和双塔区政法委书记王辰的勾结下,有的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被敲诈巨额钱财,多则二十多万,少则七、八万元不等。
例二:警察抢走30多万现金
2016年2月25日,广东省揭阳市610办公室和揭东派出所等五、六十人,绑架了揭东县路篦村法轮功学员杨壮楷、徐瑞萍夫妇及外地来的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警察还抢走徐瑞萍家的私人物品、现金30多万。杨壮楷后被非法判刑5年、徐瑞萍被非法判刑10年。
例三:国保抄家抢走18万多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轮功学员张景全、刘金茹夫妇2016年6月16日被当地国保大队非法入室绑架、抄家,抢走现金18万多,刘金茹当天在公安局里就受伤严重,左腿跟腱断裂,浑身是血,至今生命垂危。张景全十月份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八年半。
例四:十多万所谓押金不还
2016年5月20日,辽宁省朝阳市七道泉子镇西三家村两名老人罗淑芝(71岁)、郭玉芬(60多岁)张贴法轮功真相粘贴时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法轮大法书籍被全部抢走。两位老人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西大营子看守所。
郭玉芬的家人托关系找人,用十多万做所谓押金,将郭玉芬放回。但是,郭玉芬后来又被警察绑架,据说被龙城检察院伙同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十多万元的“押金”也不退了。现罗淑芝老人也被非法判刑。
例五:家属被勒索现金七万
2015年11月9日,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沙锦堂(七十多岁)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在沙锦堂家中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同时也遭绑架,这些法轮功学员有:王树友、闫海燕、韩朱英、郭浩。沙锦堂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已回家,家属被勒索现金七万元。
例六:诬判五年 罚金四万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2016年12月被长春市高新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宣判。仅仅几分钟,庭审就草草收场,王永青被诬判五年,处罚金四万元。